衢州人才新政

发布时间: 2023-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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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衢州发布

一、申报对象条件


申报项目产业方向应符合我市鼓励发展的重点产业领域,主要包括氟硅新材料、电子化学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制造、生物医药与大健康、其它高性能基础材料和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等。

引进的高层次领军型人才在衢州市创办符合产业导向、拥有核心技术、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创(领)办人才在企业内所占股份不少于30%,且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入选省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的高层次人才;
(二)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工作5年以上(含5年)或取得博士学位且工作3年以上(含3年);具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成果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三)国内高层次人才领衔,拥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专利技术、产业前景较好、产业化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有2名以上(含2名)具有3年海外工作经历人才的团队。
对特别优质的产业化项目,可在领衔人的学历、职称(职务)、海外经历等条件上适当放宽(以专家评审团认定为准)。



二、资助政策


按照衢委发〔2021〕3号、衢委发〔2016〕23号、衢政办发〔2020〕6号、衢政办发〔2020〕7号、衢经信转升〔2020〕113号等文件,明确以下资助政策。
(一)创业扶持奖励政策
1.创业启动资金奖励。经综合评定,按项目质量分A、B、C三类,达到约定条件分别给予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两年内产业化效益显著或取得重大技术突破的,可升档资助;五年内(生物医药类企业可适当延长)按其地方综合贡献最高再给予400万元奖励。对入选“鲲鹏行动”计划或新引进的具有世界先进、国内领先技术的人才及团队,其领衔的产业项目在衢州落户,经“一事一议”,可给予最低2000万元资助,不设上限。
2.地方综合贡献奖励。引进项目自项目约定的投产之日起5年内,由相关部门按地方综合贡献(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100%(前3年)、50%(后2年)奖励给企业。
3.租金补助。入驻北京绿海飞地、上海张江(衢州)科创飞地、杭州绿海飞地、深圳前海创新园等创新平台和衢州小微企业园、衢州慧谷科技产业园等智造新城自有孵化基地的项目,按规定程序给予相应租金补助(租金先交后补)。
4.设备资助。对扩大有效投资的企业项目(竞争性分配财政专项资金),按其引进设备投资或国外关键技术费用4%~10%给予一次性补助
5.政府采购支持。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生产的科技创新产品、技术和服务参与政府采购。
(二)人才激励政策
1.津贴奖励。对人才领衔项目获得国家级、省级一次性奖励的,按上级奖励额原则上给予1:1配套,单笔配套资金超1000万元的,实行“一事一议”。根据人才层次每年发放人才津贴,最高50万元(含税)
2.住房保障。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衢购房给予相应面积的购房补助,最高可达140平米,且可按规定支付完首付后,高层次人才可申请公积金全额贷款。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人才公寓或为期3年的租房补助
3.“人才贷”与“人才险”。实行“人才贷”,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请最高达500万元信用贷,并给予种子期、初创期项目贷款贴息,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最高500万元贷款额度补助,期限2年。实施“人才险”,高层次人才为知识产权、科研设备等投保的,按一次性保费总额的50%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4.配偶安置和子女就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达到条件后可享受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相关优惠政策。
5.人才聘用。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达到条件后可推荐到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研究院按有关规定解决事业编制



三、申报程序


浙江衢州人才创业园创业项目申报,实行“常年受理、分阶段评审”,特殊人才和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评、随到随评”。
(一)资格初审
由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根据申报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和条件的初审。
(二)部门联审
由市级相关部门对项目产业准入、产业化条件等进行审查,并对申报人资格和条件进行复审,提出进入专家评审项目意见。
(三)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答辩评审,提出拟入选项目候选名单及资助额度建议。
(四)审核确定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经审核后确定入选项目和资助额度。
(五)洽谈签约
书面通知入选的人才项目,洽谈并签订《投资协议书》或《人才项目孵化落地合作协议书》,做好项目落地服务工作。



四、申报材料


申报浙江衢州人才创业园创业项目,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
(一)《浙江衢州人才创业园创业项目申报书》;
(二)技术成果证明材料:技术成果为发明专利的,需提交相应机构颁发的专利证书;技术成果为计算机软件的,需提交相关机构颁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所属领域的情况说明;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以及资质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三)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材料:国外获得的学位证书(访问学者提供国内最高学历证书以及有关派遣证明);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本人护照;
(四)其他:申请人在该领域内的研究论文以及其他科技成果等有关证明文件。



五、申报方式


2022年浙江衢州人才创业园创业项目全年接受申报,分批次评审,截止至部门联审前未提交完整资料的项目将列入下一批次评审。(点击查看原文领取下载附件)
电子邮箱:565352529@qq.com
联系电话:0570-3853057联系人:18868063917,微信同号(张先生)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世纪大道6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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