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嘉兴市级人才补贴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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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人社

现就2025年嘉兴市级(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同)人才补贴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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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9:00至2025年5月31日17:30。


二、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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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项目(1—7)


1.购房补贴



2.企业人才生活补贴




3.企业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




4.机关事业单位硕博人才挂职补贴




5.专技人才职称奖励


 


6.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























7.博士后出站生活补助





































   单位申请项目(8—12)


8.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




9. 企业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


   


10.企业引才奖励


   


11.企业育才补贴






















12.企业猎头补贴


 

   请用“浙里办”APP或微信程序扫码查阅人才补助政策申报内容。


三、申报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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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申报

方式一:电脑端登录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官网(rlsbj.jiaxing.gov.cn),在“数字人社”栏中点击“嘉兴人才在线”进入云平台专栏,实名注册后,进行人才认定(已领取人才码的无须重复认定,下同),经审核通过后点击“资金申领”→“个人补贴申请”进入申报。

方式二:手机端登录“浙里办”APP或“浙里办”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后搜索进入“嘉兴人才码”,进行人才认定,经审核通过后,在“政务服务”版块进行申报。(因“浙里办”功能发版审核原因,预计5月6日前后上线,如时间有变化的,可采用方式一申报)


2.单位申报

电脑端注册登录嘉兴市人力社保局官网(rlsbj.jiaxing.gov.cn),在“数字人社”栏中点击“嘉兴人才在线”进入云平台专栏,点击“资金申领”→“企业补贴申请”进入申报。


四、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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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报

1.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公告和诚信申报承诺内容,作出诚信申报承诺。

2.申报前先如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如需修改请在“个人中心”→“我的信息”进行操作。

3.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后再根据资格条件逐项申报补贴,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4.申报项目经初审通过后,申请人应尽快打印申请表,由本人签字承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5月31日17:30前完成扫描或拍照上传。

5.申请表经复核通过后完成申报流程。


(二)单位申报

1.申报单位经办人以单位法人账号登录申报系统,查看申报公告和诚信申报承诺内容,作出诚信申报承诺。

2.根据资格条件逐项申报补贴项目,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3.申报项目经初审通过后,经办人应尽快打印申请表,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5年5月31日17:30前完成扫描或拍照上传。

4.申请表经复核通过后完成申报流程。


五、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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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报单位和个人,请根据单位行政归属地,选择南湖区、秀洲区或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期内提交申请,经审核退回补充材料的,可在6月6日17:30之前补充完善,同时,补充完善功能窗口关闭。

2.人才首次来嘉工作时间的认定以缴纳社保(有企事业单位五险之一,下同)为准,即2016年及以前已在嘉兴(含所辖县市区,下同)缴纳过社保的(全日制连续就读期间除外,下同)硕博人才不能申请购房补贴、工资外津贴;2019年及以前已在嘉兴缴纳过社保的硕博人才、全日制专科人才不能申请生活补贴,全日制本科人才不能申请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涉及连续缴纳社保时间的,从最后一次中断参保后起算,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

3.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登记时间为准。涉及海外教育经历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不纳入市级人才补贴申报范围。嘉兴市属公办学校、嘉兴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南湖区公立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秀洲区公立医疗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学教育人才引育的实施办法(试行)》(嘉教人〔2024〕114号)、《关于更大力度加强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政策意见》(嘉卫〔2021〕43号)、《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南湖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政办发〔2023〕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秀洲政办发〔2024〕43号)等文件精神,分别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湖区卫生健康局、秀洲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政策。除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购房补贴、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和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外,其他均不纳入市级人才补贴申报范围。

5.中国电子科技南湖研究院、南湖实验室、北京理工大学长三角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应用技术研究院、同济大学浙江学院、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浙江清华柔性电子技术研究院、浙江未来技术研究院(嘉兴)、上海大学(浙江嘉兴)新兴产业研究院、嘉兴市长三角区块链技术研究院、嘉兴同济环境研究院、浙江大学嘉兴研究院、嘉兴未来食品研究院、南方科技大学嘉兴研究院、嘉兴大学G60科创走廊产业与创新研究院等事业法人和在嘉兴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参照企业执行。

6.根据人社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快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在政务服务、待遇入卡等领域应用的要求,个人申报项目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拨付到本人社保卡绑定的银行卡金融账户,请确保金融账户已激活。

7.人才申请补贴时须仍在岗,属劳务派遣人员的,申报时工作单位须填写实际用工单位,而非劳务派遣机构。人才或单位收到补贴后,应按规定自行申报纳税。

8.人才及单位均应诚信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补贴的,须退回已享受的补贴资金,并取消享受其他人才政策资格,纳入征信记录,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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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咨询电话:82228943



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