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发布人才服务保障系列政策

发布时间: 202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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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无锡市政府办公室

为推进“强智聚才”工程,近日,无锡发布了一系列人才服务保障政策文件,包括《无锡市“城市伯乐计划”实施办法》《“太湖人才计划”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太湖人才计划”乡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太湖人才计划”博士后人才引育实施办法》等,持续擦亮“无比爱才、锡望您来”的城市引才品牌,以政策“升级”释放人才“锡引力”。


搭建良好人才服务保障。《无锡市“城市伯乐计划”实施办法》要求,面向全市重点用人单位,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支撑能力强的高水平人才工作者队伍,全面提升人才选、育、留、用水平,滚动培养20名人事总监、100名人事经理、1000名人事专员。对人事总监、人事经理培养对象,授予“城市伯乐”称号,可分别申请认定“太湖人才计划”C3类和D1类人才,享受相应人才服务保障。


打造顶尖人才创新高地。《“太湖人才计划”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聚焦全市“465”现代产业集群重点产业领域,对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认定采取积分制,聚焦人才素质、薪酬水平、紧缺指数等三个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一经认定,有效期为3年,任期内享受无锡市“太湖人才计划”相应类别人才服务和支持。


提升乡土人才成长环境。《“太湖人才计划”乡土人才引育实施办法》明确支持对象为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和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经评审认定为“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的,给予每人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支持;经评审认定为“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的资金支持(分两年拨付),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无锡市优秀乡土人才和无锡市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领办人或创办人,可认定为D2类人才,享受“太湖人才计划”分类认定服务相应保障支持。


构筑区域人才服务生态。《“太湖人才计划”博士后人才引育实施办法》实施分级分类建站资助;对新进入工作站(创新基地)的全职博士后人员给予每年5万元生活补贴,连续支持两年;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吸引鼓励各类优秀博士后出站后留锡(企业或在锡科研院所)工作;鼓励博士后自主创业,各地创业载体优先为创业博士后提供创业场所和服务,优先纳入“太湖人才计划”支持;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每年开展博士后工作评估,对博士后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鼓励各地给予资助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