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人才政策

发布时间: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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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泰州人社

泰州市人才新政

 

 

人才安居政策

1.对在泰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应届毕业生,给予5 ~ 20万元购房券。其中,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的本科毕业生7万元,本科段学历为普通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0万元,本科段学历为“双一流"高校的硕士研究生14万元,博土研究生20万元。

 

2.在泰领办(创办)企业或者全职到企业工作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A、B、C、D、E类的人才) ,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一年的, 给予10 ~ 200 万元购房券。

 

3.对往届本科以上学历且40周岁以下毕业生,首次来泰企业就业创业的,参照以上标准发放购房券。

 

4.根据《泰州市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评选出的”科技创新十佳企业""科技创新优秀企业”,每积满100分可在下一年度内推荐1名全职人才破格享受购房券。推荐对象应在企业工作满2年以上,作用发挥突出、有较好工作业绩。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可对照标准提高一个层级申领;大专学历及技能人才,可按照大学本科标准申领。已享受过购房券待遇的,不得重复申领。

 

5.对毕业年度(含毕业学年)内的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来泰企业发生真实有效面试行为的拟录用人员,给予毕业生面试应聘补贴,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500元/人;省外高校(含海外留学)应届专科和本科毕业生1000元/人、硕士研究生1500元/人、博士研究生2000元/人。

 

6.对外地来泰或者泰州籍跨市(区)在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全日制职业院校)应届大专毕业生,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给予每人每月500元、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租房补贴。

 

7.对企业新录用的首次来泰就业的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除外)且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的,给予企业500 ~ 1500元/人的一次性补贴,其中:本科毕业生500元/人、硕士研究生1000元/人、博士研究生1500元/人,补贴主要用于奖励直接从事招聘录用毕业生工作,且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

 

8.提高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70%。

 

 

 

人才创新创业政策

1.一事一议最高2亿元人才项目扶持+2亿元稳定人才专项资金投入。

 

2.全力引进医药产业顶尖人才团队,最高2亿元人才项目扶持资金。

 

3.加大领军人才引进力度,为领军人才(团队)提供最高2000万元启动资金。

 

4.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创业,为高层次人才(团队)提供最高300万元启动资金。

 

5.实施项目滚动支持计划,给予人才最高2000万元项目滚动支持。

 

6.鼓励新引进人才项目创新成果转化:

1)药品类单个品种最高奖励22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00万元。

2)医疗器械类单个品种最高奖励300万元,单个企业每天最高奖励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