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应届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生活补贴(2023年)

发布时间: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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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杭州发布

杭州市应届毕业生人才补贴政策-生活补贴(2023年)

2023年杭州市最新的人才补贴政策规定: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生活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按50%额度发放。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政策内容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毕业5年内的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毕业时间在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的博士,补贴标准仍为5万元

 

自2021年10月15日(含)起(以申请时间为准),生活补贴分两次发放每次按50%额度发放。应届大学毕业生在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等西部区、县(市)工作满3年后,再给予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10万元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按原标准(5万)申领补贴的博士,仍按原标准执行。

资格条件

 

▌- 发放规则

 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学习形式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毕业时间在2019年6月3日(含)之后在申请时限内提出申请,且申请时应在杭州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

 

第一笔生活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6个月后方可申领第二笔补贴应在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1年后方可申领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补贴应在所在区、县(市)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不含补缴)3年后方可申领。连续参保时长从毕业(含毕业时间所在月份)后起算,其中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
▌- 用人单位条件

① 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各类企业。

② 行政事业单位: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包含体制上实行双重管理,在我市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登记发证手续的事业单位)。

③ 其他用人单位: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 申请时限

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2年内。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1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1年内其中,回国留学人员、外国人才的补贴申请时限为毕业后6年内,申领第一笔补贴同时需满足毕业后5年半内有符合连续参保时长条件的参保记录,且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5年内。

 

申请时间认定。以申请人在“杭州人才码(大学生青荷码)”或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在“亲清在线”上提交有效申请的时间为准。有效申请指申请时已符合申请条件。

 

毕业时间认定。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的毕业时间为准。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载明具体年月日的,以载明的日期为准;仅载明毕业年月,未载明具体日期的,毕业时间以当月最后一天认定。

申请材料(信息)

1.申请时须提供申请人姓名、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等基本信息。其他所需学历、社保信息通过亲清在线数据共享、系统比对获取。

 

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填写符合申报条件的学历学位信息(包括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及毕业时间等),以及上传经国家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明。记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在第一笔补贴申报时、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满三年再次补贴审核时,均需由当前用工单位核实并填写其实际历史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需按规定提供复核材料。

其他说明

 

1. 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合同以及申请人劳务派遣合同由实际用工单位留存备查。
2. 已享受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的申请人再次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3. 在职人员获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或国(境)外高校学历学位的,不纳入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范畴。
4. 申请人与申报单位应诚信申请生活补贴,申请信息应确保真实有效。凡申请人或申报单位通过虚构劳动关系、提供虚假信息等不正当方式申请或领取生活补贴的,纳入个人和企业征信体系,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常见问答

 

▌1、生活补贴的申请条件是否有户籍限制?

答:不限户籍,满足申请条件即可以申请。
▌2、在杭省部属单位的可以申请吗?答:企业需满足条件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省部属行政事业单位,发证机关为省以上部门的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等不在补贴范畴。
▌3、以虚构劳动关系的方式骗取生活补贴,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代缴社保、虚构劳动关系等欺骗方法,套取政府发放的生活补贴资金,涉嫌诈骗公私财物,经查实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
▌4、我现在是本科毕业工作,之后获得全日制硕士学历还能再申请吗?答:申请人只能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若本科已申领,学历升级也无法再次申请。

 

▌5、如何界定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答: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是指参保单位均需符合杭州用人单位条件。例如,李某,2021年3月至5月在符合条件的杭州A单位参保,6月至8月在不符合用人单位条件的B单位参保,仅认定为在符合条件的杭州用人单位社保连续参保3个月,不认定为6个月。

 

▌6、第一笔、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都需要主动申请吗?答:通常情况下,第一笔补贴需主动申请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无需主动申请,由系统自动审核发放。但记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第一笔补贴申报时、第二笔补贴和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审核时,均需由当前用工单位核实并填写其实际历史用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如刘某2022年1月毕业后一直在杭州连续缴纳单位社保,1月-2月为A企业劳务派遣员工,3月-7月为B企业合同制员工。B企业申报刘某的第一笔生活补贴时,需核实刘某的历史实际用工单位,并如实填写A企业、B企业名称及其相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刘某2022年8月-2023年1月间为C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刘某应主动向C企业提出申报第二笔补贴,C企业申报刘某的第二笔补贴时,需核实刘某的历史实际用工单位,并如实填写A企业、B企业、C企业名称及其相应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毕业后2年内”的申请时限如何界定?答:“2年内”是指毕业证书载明日期之后2年时间内。如王某(中国籍)2021年11月15日毕业于国内普通高校(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其应当于2023年11月15日(含)之前提出申请。

 

“毕业后6年内”的申请时限界定方法照此。


▌8、“连续参保首月应当在毕业后1年内”中的“1年内”如何界定?答:“1年内”是指毕业当月至“毕业证书载明日期+1年”所在月。如王某(中国籍)2021年11月15日毕业于国内普通高校(其他条件符合要求),其符合条件的连续参保首月应在2021年11月(含)至2022年11月(含)期间。

“连续参保的首月应在毕业后5年内”中的“5年内”界定方法照此。


▌9、如何领取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
答:西部区、县(市)工作满三年再次补贴,由系统自动发放,无需主动申请[计入连续参保时长期间有劳务派遣经历、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单位工作经历的人员除外]。分为两种情况:

(1)2021年10月14日(含)之前申请生活补贴的,应符合:①提交的申请为有效申请;②在西部区、县(市)发放生活补贴;③发放补贴后在该西部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连续社保参保(不含补缴);④在该西部区、县(市)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三年。

(2)2021年10月15日(含)起申请生活补贴的,应符合:①在西部区、县(市)发放第二笔生活补贴[首笔生活补贴不限于在该区、县(市)发放];②发放第二笔补贴后在该西部区、县(市)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连续社保参保(不含补缴);③在该西部区、县(市)连续参保(不含补缴)满三年。

 


▌10、人才码可以提交异议处理吗?答:人才码不可以提交异议处理。个人在人才码申请审核未通过的,可由用人单位通过“亲清在线”提出异议处理(提交异议处理的时限应在审核未通过后3个月内)。
各区、县(市)异议处理部门咨询电话:上城区:89500902  拱墅区:86552015  西湖区:89510712  萧山区:82836875  高新区(滨江):89521631、89521632  余杭区:89391153  临平区:86223642  富阳区:61732820  桐庐县:64220183  西湖风景名胜区:87179800  建德市:64721936  淳安县:64819533  钱塘区:82989509  临安区:89541337、63640001